退费与转班规则

深圳市童艺培训有限公司 · 收费与退费转班管理公示(二〇二六年十月)

为规范收费、退费与转班管理,保障学员及家长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的有关规定,现将退费与转班规则公示如下。

一、适用范围

本规则适用于本机构全部校区、全部课程的报名、缴费、上课、转班、转赠与退费;体验课、活动课、研学等从其约定。

二、收费与课时

按学期收取费用,课时包规格、单价及优惠以报名时价目表与《课时包协议》为准;明码标价,不另立名目超收。

三、有效期与赠送课时

课时包有效期自首次上课之日起算,五个月内有效。有效期内保证班位与价格。赠送课时仅限当期使用,不折现、不退费、不结转;伤病可申请休学,有效期顺延。

四、请假、缺课与补课

家长提前一天请假的不计消耗,由教务安排补课;未请假缺课按已消耗课时计,并给予一个月内的免费补课。补课应在本期内完成;请假未补的付费课时可按约定结转,赠课不结转。因我机构原因停课的,课时顺延或安排代课。

五、转班与转赠

同价班转班不收费;跨价转班按剩余付费课时结算差价。剩余付费课时可转赠直系亲属,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。

六、退费

(一) 付款后未开课的,可全额退费;已开课的,已消耗课时按原价计费,退还剩余部分,不收退费手续费。

(二) 赠课不参与退费;已拆封材料及已代缴第三方费用据实扣除。

(三) 已享受的折扣与优惠在退费时按原价结算、按比例冲回。

(四) 已完成的一次性服务(考级、研学、赛事、演出等)不予退费;因我机构停课、迁址等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,按剩余课时全额退费。

(五) 退费申请受理后,按承诺时限完成核算与退款,款项原路退回。

七、办理流程

家长向教务提交退费(转班)申请及缴费凭证、身份证明;教务受理后由财务核算,经家长确认后退款。

八、争议处理

对退费金额有异议的,可先与校区协商;协商不成的,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或教育主管部门投诉,或依法起诉。


特此公示。

深圳市童艺培训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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